市政府近日印發《襄陽劉集機場航行服務程序凈空保護區域一體化圖使用管理辦法》。《凈空一體化圖》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襄陽劉集機場的機場障礙物限制面、飛行各保護區技術標準、管制運行控制高度等各項要求編制的凈空保護控制圖,是我市凈空安全高度管理的法定圖則。

圖中控制范圍為以湖北襄陽劉集機場基準點為圓心,半徑55公里的區域。圖中高度為海拔高度,1985國家高程,單位:米;坐標為WGS-84經緯度坐標,與國家2000經緯度坐標系可通用。
《管理辦法》要求,全市有關行政(行業)管理部門在辦理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審批工作時,應當嚴格依照《凈空一體化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審核。對省級及以上行政(行業)管理部門立項審批的建設項目,由對應的市有關行政(行業)管理部門負責銜接,依照《凈空一體化圖》和本辦法的規定,做好凈空管控工作。
《管理辦法》明確,要建立巡查機制。由襄陽機場公司會同各城區政府、有關縣(市)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東津新區管委會、隆中風景名勝區管委會,依據《凈空一體化圖》限制高度規定定期開展巡查工作,做好巡查情況記錄,建立臺帳并歸檔。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未經批準的超高建(構)筑物或其附屬設施、障礙燈故障等影響凈空安全的事件,及時反饋有關行政(行業)管理部門予以處置。
巡查內容包括:有無新增的超高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對疑似超高物體進行測量(高度復核);障礙標志、標志物等安放是否符合標準,障礙燈是否符合標準持續運行。
同時,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對民航部門反饋的疑似超高建(構)筑物或其附屬設施等影響凈空安全的事件,市應急管理部門按照重大安全隱患處置辦法辦理,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一)未經批準的建筑物結構主體超高的,市城管執法部門應當組織調查,制訂整改方案,并督促項目業主單位限期整改。未經批準的新增構筑物和附屬設施超高的,市城管執法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并跟蹤巡查。
(二)在建項目及工程建設涉及施工塔吊等臨時設施超高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項目業主單位暫停項目建設,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蹤巡查。
(三)障礙燈運行故障影響飛行安全的,襄陽機場公司應當及時函告項目業主單位,由市有關行政(行業)管理部門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跟蹤巡查。
(四)對民航部門反映的其他異常事件,市有關行政(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會同機場有關部門開展實地核查,制訂處置方案并限期整改落實。
(五)對影響民航飛行安全的突發緊急事件,按照《襄陽市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辦理。
根據《管理辦法》,市應急管理部門將發揮市安委會辦公室作用,將機場凈空保護工作納入重大隱患市級掛牌督辦范疇,納入市級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市有關行政(行業)管理部門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或者人員,應當責令其立即停止并整改違規行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通報批評,視情節給予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處分、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部門將設立舉報電話,制定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違反凈空保護管理規定行為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適當獎勵。
來源:云上襄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