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住建局、文化和旅游局,武漢市住房和房屋管理局、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16年以來,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要求,住建部制定了《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工作方案》(建辦規函〔2016〕681號)。日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強化歷史文化保護,住建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21〕2號)(詳見附件1)。現就落實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是城鄉記憶的物質留存,是人民群眾鄉愁的見證,是城鄉深厚歷史底蘊和特色風貌的體現,具有不可再生的寶貴價值。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繡花”功夫,對歷史文化街區進行修復,像對待“老人”一樣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保留城市歷史文化記憶。在城鄉建設中做好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工作,對于堅定文化自信、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塑造城鎮風貌特色、推動城鄉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應充分認識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加大保護力度,堅決制止各類破壞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行為。
二、做好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認定建檔工作
(一)加強普查認定,盡快完善保護名錄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普查認定工作,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對照《湖北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標準》和《湖北省歷史建筑確定標準》(詳見附件2),查漏補缺,及時劃定認定公布符合標準的街區和建筑,并以政府發文公布歷史建筑名錄。各地應于2021年底前完成現存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普查認定工作,確保所有市縣符合標準的建筑均納入保護名錄。
(二)推進掛牌建檔,留存保護對象身份信息
各地要加快完成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掛牌保護工作。在歷史文化街區主要出入口和歷史建筑外部醒目位置設置標志牌。根據《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標志牌參考樣式》(詳見附件3),結合地域文化特色,設計制定歷史建筑保護標志牌。各地要加快推進歷史建筑測繪建檔工作,按照《湖北省歷史建筑測繪建檔操作指南》(詳見附件4)開展歷史建筑數字化信息采集,建立數字檔案。各地應于2021年底前完成所有已公布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標志牌設立工作,完成所有已公布歷史建筑的測繪建檔工作。
請各地住建局要認真做好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普查認定工作,確定一名具體聯系人,于2月8日前將聯系人信息報住建廳標準科技處。各地住建局每月10日,將歷史文化街區上報詳表、歷史建筑上報詳表上報所在市(州)住建局。請各市(州)住建局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負責,定期更新、匯總所轄市縣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詳表,于每月15日將本地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臺賬(詳見附表5)上報省住建廳郵箱。
三、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利用管理
(一)加強修復修繕,充分發揮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使用價值
各地要加大投入,開展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修復工作。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圍繞建筑加固修繕,沿街立面風貌整治,路面整修改造,以及配套完善水電熱氣、通訊照明、垃圾收集中轉、消防安防設施等方面,修復和更新歷史文化街區,持續提升歷史文化街區的宜居性。加強歷史建筑安全評估,對存在安全風險的歷史建筑進行搶救性修繕。支持和鼓勵在保持外觀風貌、典型構件基礎上,賦予歷史建筑當代功能,與城市和城區生活有機融合,以用促保。禁止在歷史文化街區內大拆大建,對文物建筑、歷史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在尊重街區整體格局和風貌的前提下進行創新性的更新改造、持續利用,改造后的建筑應與街區歷史建筑可以辨別。
(二)嚴格拆除管理,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
各地應嚴格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拆除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經認定公布的歷史建筑,不得隨意拆除和損壞歷廳史文化街區中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不得假借“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名義,在歷史文化街區內新建、擴建與街區保護無關的項目。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內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更新改造和拆除,要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對不得不拆除的,應堅持先評估、后公示、再決策的程序,組織專家對擬拆除的建筑進行評估論證,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并符合《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
四、落實城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責任
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抓好各項工作,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主動向黨政領導匯報工作,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做好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
聯系人:
省住建廳標準與科技處 李媛:027-68873022;郵箱:bkc@hbszjt.net.cn
附件: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21〕2號)
2.《湖北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標準》《湖北省歷史建筑確定標準》
3.?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標志牌參考樣式
4.?湖北省歷史建筑測繪建檔操作規程(試行)
5.?湖北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筑確定情況統計表、歷史文化街區上報詳表、歷史建筑上報詳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1年2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相關附件:
《湖北省歷史文化街區劃定標準》《湖北省歷史建筑確定標準》.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