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檢測監督管理,規范工程質量檢測行為,提升我市工程質量檢測水平,促進工程質量檢測信息化管理有效運行,根據《襄陽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21年抽查工作計劃。
一、抽查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141號令)、《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現行有效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二、抽查對象
全市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抽查比例為50%。
三、抽查內容
(一)委托檢測業務合同簽訂是否規范。
(二)檢測機構是否超出資質范圍從事檢測活動。
(三)檢測機構是否未經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四)檢測機構是否偽造檢測數據、違規更改檢測數據。
(五)檢測機構是否不按規定的檢測程序、方法進行檢測出具報告。
(六)檢測設備能力、檢測人員能力是否符合資質標準相關規定要求。
四、時間安排
(一)自查階段(2021年6月)各縣(市)區建設局及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照檢查內容,對本轄區、本單位所檢工程、所檢項目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形成自查報告,并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二)檢查階段(2021年7月)市住建局組織工程質量檢測方面的專家進行檢查,具體人員及分工由市質監站組織,具體到達時間另外通知。
(三)整改階段(2021年8月)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各檢測機構應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內部建設和管理、加強人員培訓、建章立制、進行集中整改,摒棄低價惡性競爭、杜絕虛假報告、規范檢測行為,切實轉向合法誠信經驗和優質服務發展的軌道。
五、檢查結果處理
(一)本次檢查結果將進行全市通報。
(二)對弄虛作假、問題嚴重的檢測機構,市住建局將依法處罰,并上報省廳取消檢測資質等措施。
六、有關要求
(一)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要高度重視本次檢查工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查報告按要求報市質監站,聯系人楊權,聯系電話:13774168669,郵箱:1351809662@qq.com。
(二)檢查人員要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廉潔自律,不得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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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1月18日
